第27章 論及主的死,道的聖性仍與靈魂和身體不可分離,且祂的位格持續為一。
第二十七章
第二十七章——論及主的死,道的聖性仍與靈魂和身體不可分離,且祂的位格持續為一。
既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無罪的(因為祂沒有犯過罪,祂是除去世人罪孽的,祂口中也沒有詭詐[1]),祂就不受死亡轄制,因為死亡是藉著罪進入世界的[2]。因此,祂的死是為我們承擔死亡,並為我們的緣故將自己獻給父神。因為我們得罪了祂,祂理當為我們接受贖價,使我們得以脫離定罪。主的血絕不可獻給那暴君[3]。因此,死亡臨近,吞噬身體作為誘餌,卻被神性的鉤子刺穿,在嘗過無罪且賜生命的身體後,死亡便滅亡了,並將所有牠從前吞噬的人都吐了出來。因為正如黑暗在光的引入下消失,死亡也在生命的衝擊面前被擊退,並將生命帶給所有人,卻將死亡帶給那毀滅者。
因此,儘管[4]祂以人的身份死去,祂的聖靈與祂無瑕的身體分離,但祂的神性仍與兩者不可分離,我指的是與祂的靈魂和身體不可分離,所以即使如此,祂的獨一位格也未曾分裂為兩個位格。因為身體和靈魂在起初同時在道的位格[5]中獲得其存在,儘管它們因死亡而彼此分離,但它們各自仍保有道的獨一位格。因此,道的獨一位格既是道的位格,也是靈魂和身體的位格。因為靈魂或身體從未有過獨立於道的位格,而道的位格永遠為一,從未有過兩個。所以基督的位格永遠為一。因為,儘管靈魂在空間上與身體分離,但在位格上,它們藉著道而聯合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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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賽五十三9;約一29。
[2] 羅五12。
[3] 貴格利,《講道集》42。
[4] 參見伊皮法紐,《異端》69;尼撒的貴格利,《駁歐諾米》二,頁55。
[5] ὑπόστασις(hypostasis,位格)。